对龙文化的热烈讨论是出于对中国国际形象和地位的关心,这当然是好事,但国家形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个国家的形象取决于她的实力、行为、文化、历史、领导人、公民等诸多因素,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国家形象主要是对实际的反映,不是可以靠“设计”和“构建”来随意改变的。
试图凭借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来提升国家形象恐怕只会适得其反,莫如踏实做好本职工作,检点行为,加强修养,提高我们总体的公民素质。
我个人十分喜爱龙图腾,完全赞成发扬中华龙文化,但我不赞成将龙的英译改为loong,理由有三。第一,这个改动出于对龙图腾的狭隘理解,实在没有必要。有人把这种神经过敏的行为称作“文化洁癖”,我看有道理。如果发展成心理疾病,就该看医生了。
第二,语言的主要功用是方便沟通,把大家熟知的常用词dragon改为long或loong,是给跨文化交流设置人为的障碍。正如毛泽东批评延安的一幅标语把工人的“工”字第二笔拐了两个弯,“人”字的右边一笔加了三撇,写标语的人大概“发誓不要老百姓看”。生造loong的人大概也是“发誓不要外国人懂”。至于有专家提议将dragon的汉译改为“獗根”、“拽根”或“劫根”,这是在“逗你玩”吧?
第三,凡是出于一时功利而发明的这类“人造语言”似乎都不能长久。武则天时代有马屁文人郑重建议将“国”字当中似武而非武的“或”改为“武”,武女皇恩准,通令全国改字。但不久有人质疑说那等于将“武”囚禁起来,于是又改为一个奇怪的。可现在谁还用这个字?
这次为龙改英译名的“运动”使人联想到“文革”以“破四旧”名义兴起的改名风潮。长安街改东方红大街,东交民巷改反帝路,清华附中改红卫兵战校,协和医院改反帝医院,瑞蚨祥绸布店改立新绸布店,连北京大学门口的牌匾都换成了“新北大”。改名的时候根据的都是响当当的大道理,现在呢?地名店名绝大多数都改了回来。原因之一是,这些常用名词的更改给大家带来太多不便;原因之二是,狂热的时代过去了。违背语言沟通规律,为谋一时的功利而生造的词语最终会被历史淘汰,成为笑谈。
2007年的虎事件和龙事件都起于堂而皇之的名义,都引起了轰动,然而事情的结局恐怕都不会令事件的发起者满意。由此看来,两个事件貌似不相干,却也有共同点,所以本文标题是“去年闹虎又闹龙”。(作者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来源:人民网--对外大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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