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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与开发商私签协议 幼儿园改建住宅楼

美林东苑的业主气愤地告诉记者,小区业委会背着业主,将幼儿园悄悄“送”了出去。 陈郁 摄
美林东苑的业主气愤地告诉记者,小区业委会背着业主,将幼儿园悄悄“送”了出去。 陈郁 摄

  小区幼儿园要改住宅楼

  居民强烈反对,开发商却拿出了业委会同意改建的协议书

  读者点题>>>

  上周,一伙施工队进驻了位于童卫路19号的美林东苑小区,施工人员介绍,他们此行的目的是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将小区内的幼儿园改建成住宅。几年都没建起来的幼儿园怎么转眼就要变身住宅?昨天,就在小区居民欲向开发商要说法的时候,一份盖有小区业委会公章的《协议书》出现在了众业主的面前,根据这份“协议”,开发商的改建行为早在2006年底,竟然就得到了“业委会”的同意。

  记者出击>>>

  2003年住进美林东苑小区的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近日突然进驻了一支施工队,这些工人一进入小区,就直奔位于小区南面的一栋三层楼前“安营扎寨”,随后就开始马不停蹄地进行施工。

  根据当初买房时开发商的承诺,这栋在小区编号为9幢的楼宇用途是幼儿园。陈女士说:“当初我以为,小区幼儿园要动工了,心里还蛮高兴的,可是过了几天,就有业主发现,原来打通的楼层被工人砌起了水泥墙,隔成了十多个小房间。”

  “原先的幼儿园实际上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怎么现在又要隔成那么多的房间?”工程队的施工行为渐渐引起了不少业主的怀疑,后来业主们打听才知道,原来工程队是在按照开发商的要求,计划将用作教学用途的幼儿园,改造成普通住宅。

  开发商拿出业委会“批条”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就考虑到孩子今后上幼儿园方便,作为小区配套设施之一的幼儿园怎么能说改就改呢?开发商的改建行为,引起了美林东苑业主的强烈反对。

  昨天在美林东苑小区记者看到,9幢楼前已经没有施工队了,不过房内新砌的水泥墙依旧清晰可见,楼梯的入口处一把大锁锁住了进入的通道。门口的保安对记者说,由于业主们的阻止,施工队早在几天前瞅着工程无法继续,已经提前撤退了。

  眼见维权初战告捷,意外的情况又发生了。面对业主一条心地阻止,开发商向维权业主抛出了一份盖有开发商和小区业委会公章的《协议书》。

  这份《协议书》的签订日期在2006年12月,协议显示,美林东苑业主委员会作为甲方,同意作为乙方的开发商,在不办理土地权属性质变更的情况下,将小区内原有的9幢房屋改为普通住宅使用,协议生效后甲方对此不予干涉。

  “当时我一看‘协议’就蒙了,因为根据上面的内容,小区业委会等于将小区的配套设施转送给了开发商!”业主陈女士坦言,当时她还真的不相信,自己小区的业委会竟然作出了“胳膊肘往外拐”的事情,但是当她致电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对方支支吾吾的表态,却让她失望至极,她直言,当时的感觉就是一种“被自己人卖了”!

  “这么重大的事情我们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同样住在美林东苑的蔡先生气愤地指出,他在看到这份《协议书》之后,才知道小区还有个业委会,在入住小区四年来,业委会从没有组织召开过一次业主大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平时不作为的业委会,竟然颇为大胆地将有关小区居民切身权益的幼儿园,大方地让给了开发商用于开发住宅。蔡先生告诉记者,在这份协议曝光之后,小区内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要求罢免现任的业委会。

  私下签协议不作数

  在南京市规划部门,记者查到了一份2003年7月21日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该份资料的工程名称清楚地写着:童卫路19号幼儿园工程。而该地址就是美林东苑现在的小区位置,建设单位是小区开发商——江苏银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时,在由该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记者也看到该小区规划批复中,明确了小区住宅的建筑用途包括两种,即一般住宅和教学楼。而教学楼一栏所对应的就是一幢核定3层高,面积为1014.98平方米的幼儿园。另外,在规划表上,记者还看见了盖有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委员会公章的规划图,这份规划表上也清清楚楚地在小区东边,写着“幼儿园”三个字。

  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让美林东苑开发商和该小区业委会同时始料未及,原先被开发商视为“杀手锏”的《协议书》反而让美林东苑的业主们坚定了维权的信念。那么,这份被小区居民一致质疑的转让协议究竟能不能如开发商所愿达到顺利改建的目的呢?

  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的相关人士明确表示,虽然开发商与美林东苑业委会签署了相关协议,但是从该协议的签署背景和部分条款内容来看,其明显存在有悖《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该份协议的合法性不能判定,在此情况下,就算开发商提出变更申请,该份协议也将不具有法律效率。

  与此同时,南京市规划局的相关人士也指出,任何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如果需要改变其规划用途,必须要再次报规划部门审批,如果关系到业主利益,则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多数通过。而就美林东苑目前的情况而言,开发商并没有到规划部门进行改建审批申报,而仅仅与业委会达成私下协议进行改建,这在法律上是坚决不允许的,也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陈 郁

(责任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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