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主席刘慧敏同志向清州女子法庭授牌
日前,青县召开清州女子法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表彰会,会上,县相关领导代表县委对清州女子法庭取得的巨大成绩表示热烈祝贺!
据了解,清州女子法庭在2003年就被授予省级“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今年又再次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为表彰先进,沧州市妇联主席刘慧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青县县委副书记张金江及青县妇联和政法系统的相关领导、县法院的全体干警,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全体女干警、县直各单位女工主任及县级以上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妇联领导宣读了全国妇联《关于授予清州女子法庭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决定》并向获奖单位清州女子法庭授牌、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增亮宣读了关于《全县政法系统干警向清州女子法庭学习》的决定、县妇联主席李洪凤宣读了《争优创先促发展,巾帼建功展风采》的倡议书、清州镇女子法庭庭长梁彩霞就先进事迹做了典型发言。
市妇联主席刘慧敏在讲话中,对清州女子法庭取得的荣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全体干警要自觉用实际行动维护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良好形象,要求广大妇女要发扬“四自”精神,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贡献更大的力量。
最后,县委副书记张金江强调,一要认真搞好传达贯彻。真正把广大女性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会议精神上,凝聚起“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要以清州女子法庭为典范,再次掀起“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的高潮。层层抓落实,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态度认真抓好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的落实,以为广大女性服务为宗旨,通过多种有效的方式,为推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青县宣传部)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