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星通讯员海法宣)昨日,海珠区法院对一名被控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宣判。17岁的外来工子女小树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据了解,以往外来工子女由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难以监管,基本无法获得缓刑。
此次,海珠区法院引进刑事和解、缓刑负担及社会观护三大制度,从而破解了外来工子女的缓刑难题。
听到判决后,小树脸上露出了笑容,并当庭表示不上诉。小树的母亲和姐姐也到庭旁听,宣判后一再对法官表示感谢。
昨日宣判后,两名专程赶到法院的社会观护员与小树签订了观护协议。
“所谓社会观护制度,就是借助社会的力量对缓刑、假释犯等保护观察对象实施监督和保护,规定被告人和其父母承诺居住在一定区域,住所变更必须进行报告,并由特聘的社会观护员对被告人进行有效观护,对其进行追踪帮教,组织公益性活动,使之能顺利在社会上完成改造。”
海珠区法院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小树的父母长期在广州打工,小树来广州居住已有较长时间,因此可由特聘的观护员对小树进行观护,这也是一次破解外来工的未成年子女难以适用缓刑的僵局的尝试。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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