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4月7日电记者邓新建随着广东广州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首问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今天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性通过,广州市民到政府机关办事遇冷脸、遭推诿的不愉快经历以后可能会减少了。
据了解,《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首问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适用于广州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对违反规定的首问责任人,首办责任部门、首办责任机关都将按《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及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在该草案中看到许多亮点,如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3次的,本人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予以轮岗或降职;轮岗或降职后又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被检查发现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指出,制定《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首问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就是要做到真正用制度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