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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司法:谁干涉谁
时间:2008年04月10日10:37 我来说两句

  媒体和司法:谁干涉了谁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张悦 发自南京 上海 特约撰稿 杨洋

  第三次庭审是2007年的7月6日,彭宇开始觉得自己“一个人搞不过他们”,所以请来了媒体。事件就此急转直下。

  彭宇找到“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的版主周桂华,对他讲述了自己“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故事。媒体出身的周桂华出于职业敏感觉得这个选题很有典型性。

  于是在彭宇案第三次庭审前,南京十多家平面媒体和几家电视台的相关记者、编导收到了周桂华的短信报料。

  一位在鼓楼区法院的宣传工作人员回忆,彭宇案的前两次庭审并没有引发什么媒体关注,转折点是第三次开庭。那天他写了关于彭宇案的通稿准备发,但一下来了十多家媒体,而且报道角度几乎都站在彭宇的角度,质疑判决。

  同时,彭宇请来了陈二春作为救兵。陈二春在出庭作证陈述时,因受到徐寿兰说“在场的不是这个人,他在撒谎”的刺激,出来后有媒体记者问:“以后遇到这种事还会去做好事吗?”他感慨:“如果这种事情再持续下去,我要想一想。”

  陈二春感染了媒体和受众。“扶人却被判撞人赔钱 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男子搀扶摔倒老太反成被告判赔4万”之类的报道相继刊发。指向明显:彭宇没有撞倒老太太,而只是把她搀起来了。

  2007年9月3日,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推理认定徐寿兰系被告彭宇相撞受伤,酌定彭宇补偿徐老太损失的40%较为适宜,彭宇需给付45876.36元。

  这份判决书很快在互联网上流传起来。其中一段对彭宇与老太太是否相撞的陈述理由被指责“用所谓常理取代法律条文判案”。“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

  民事诉讼法学者孙邦清从法理上纠正了网民排斥“适用常理”的观点,但就判决书而言他也不得不质疑:“怎么可以运用对人的恶意揣测作为日常经验呢?说得上纲上线一点,这是违背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的。”

  西祠胡同上的网友“宋公明”看这个判决书觉得“太离谱了”。“我们说日常经验的适用必须是双方面的。要是只从受害人出发,那就是法官的屁股没坐对。”

  随后,《史上最弱智判决将把人性引向恶》等言辞激烈的评论相继在网络出现,激烈的道德审判,在众网友的应和声中将“彭宇案”推向高潮。

  对判决结果的不满转为对徐老太太一家的话语暴力。9月6日徐家的电话、地址以及潘辉的手机和工作单位就被公布在网上。

  对 立

  于是,彭宇案中出现了一场饶有意味的对立:司法指责媒体渲染司法不公,媒体则暗示和质疑判决中的疑点。

  南京法院系统认为:一些媒体为了炒作卖点和提高收视率,置社会责任、宣传纪律和职业道德于不顾,未对该案作全面、客观和真实的报道,擅自发布彭宇见义勇为受冤枉的不实报道和倾向性报道,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权威,挑战法律的应有尊严。

  法院方面表示:由于媒体带有倾向性的报道,媒体和网民的态度一边倒,几乎都认为被告彭宇是见义勇为,彭宇做好事反而被人咬一口,法院判决冤枉了彭宇。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用激烈的言辞抨击和质疑法院审判不公,辱骂和威胁法官,并煽动网民为彭宇捐款以示支持。

  法院列出了部分媒体的三大“罪状”:使很多人产生了“好人不能做、做好事要赔钱”的错误认识,引发了人们的道德危机感,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创建;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司法不公,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影响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一些网民将我院部分电话、原告家庭住址及电话在网上公布,使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被严重干扰。

  而南京一位报道该案的记者则站在媒体角度阐述了他的疑问:宣判时法官上来的第一句话:我们的判决是经过本院合议庭会议合议的结果,这种简单的案件一般是不会合议的,我就震住了。

  该记者透露:宣判完,法院研究室主任跟我们讲,大家只要报一个判决结果,不要对判决书的内容作质疑。南京几乎所有媒体都到场了,记者们都明白这是话里有话。而且宣判离上次开庭等了两个月,一般判决绝不会等那么长时间的。整个过程都让我们不得不怀疑。

  在一些记者看来,判决没有厘清此间的诸多疑点。“你说,作为一个机密材料的笔录,怎么会丢了呢?同样,怎么能让外人拍呢?如果撇去一些确有倾向性的标题不谈,媒体只是将这些疑点暴露出来。”

  反 思

  知名法学家张卫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则上,不是亲理案件的法官,就没有资格认定案件的判决。现在网上对这个案子议论和细节分析的言论很多,当它已经成为政治案件或社会事件后,许多人愿意参与是因为可以从这个案子上各取所需。“例如像我这样的法律专家,正好可以宣传诉讼的原理原则。更多的人是一种心理发泄,对这个道德环境低下的社会持一种悲观、失望的态度,又刚好有这样一个事件印证了他们一贯以来的想法。”“我们不能说这样炒作好不好,因为它确有心理市场的需求,人们就是对人际关系不信任,对法官不信任,司法没权威。这个案子主审法官承担的社会压力之大,是西方法官所不能理解的。由于我们本身司法体制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事件中弄清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法院判决肯定会受到影响。”张卫平说。

  王浩本人则表示要更多反思自身的问题:跟媒体打交道可能欠缺经验。以后写文书中也会注意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他并没有想到会有今天的结果,“我们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依靠专业判断,尽量查明事实本相,不因为其涉及到一些做好事之类的公众情绪去刻意迎合。”

  彭宇案承载了太多它不应该承载也承载不动的意义。一位法院干部说,“如果彭宇胜诉了,是不是全国人民都做好事了?”

  “司法是远离媒体还是接近媒体,这是一个课题。”南京中院的一位负责人说。

  但彭宇案给世人留下的思考,却没有司法与媒体的关系那么简单。

  陈二春说:“本来很简单的一个案例,我觉得变得一点都不简单,相当复杂。”

  他回忆起自己二十多年前,曾经也在新街口救助一个小伙子送到鼓楼医院。抢救两个小时后,那个小伙子醒过来,让陈二春通知他姊妹母亲都过来了,然后陈二春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3个月之后,我工厂里的车间主任找我,把我一抱,说过来有点事。到办公室,那个小青年给我递烟连说谢谢。几个月后,小青年出差重庆回来还给我带来了涪陵榨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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