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小区都有这种公益、商业“二合一”广告 商报记者 陈亮/摄 |
上半截打公益牌 下半截治妇科病
市民质疑小区公益广告商味浓 办事处表示考虑不周将撤掉
■商报记者 王利军
“看妇科,到××!”这成了一个8岁女孩的口头禅。
昨日,刘女士给商报打来电话,说女儿看了楼下的公益广告天天念叨这句话。她质疑这些打着“公益”牌的商业广告是不是该管管了,社区和办事处是否私下收取了企业的广告费用。
投诉
商业味太重的公益广告贴满社区
刘女士家住郑州市经三路和红旗路交叉口的经三路9号院。
原来,这几天上小学二年级的8岁女儿乐乐(化名)一回到家,时不时会来上一句“看妇科,到××!”都快成口头禅了,刘女士追问得知,女儿是看了楼洞门口的广告标语才跟着学的。
昨天上午9时,在刘女士家楼下记者看到,一张长80厘米、宽50厘米的泡沫喷塑板,被水泥钉固定在紧挨着楼洞门口的外墙上,上面写着“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丰产路办事处”的字样。而下面三分之一多的位置则是一家治妇科病医院的宣传广告。“看妇科,到××!”6个拳头大小玫红色的字十分醒目。
“每天进出楼洞都会看到这个牌子。”刘女士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钉上的,办事处也没有和业主打招呼,这样打着“公益”牌的商业广告该由谁来监管?社区和办事处是否私下收取企业广告费用?
和刘女士居住的社区相比,纬四路10号院、纬二路7号院等几个社区也都有这种公益、商业“二合一”广告。
在纬四路10号院,这里的广告牌小了也多了。楼洞前、车库门等处都贴着这种大约有60厘米长、40厘米宽,上面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下面是一家航空公司宣传语的广告牌。广告牌上还清晰注明这是“花园路办事处”的辖区。
记者采访中,不少居民都对公益、商业“二合一”广告表示反感。有人认为,这些公益广告的商业味太重,不仅侵占了公用设施,而且影响了小区楼道环境的协调,已形成公共场所视觉污染源。
调查
企业掏钱就能随意设置广告
昨天下午3时,以想做社区楼洞广告为由,记者来到位于纬二路战友宾馆的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
在4楼,一个自称是办事处宣传员的年轻女子说:“我们正打算在所有社区每栋楼的楼梯上都做成公益广告,如果你们企业感兴趣,广告费咱们可以商量。”办事处不收取任何费用,掏钱的企业可以随意在广告牌三分之一的版面内做广告宣传。
办事处
考虑不周将撤掉问题广告
对居民的质疑,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办事处副书记翟俊杰表示:“是我们考虑不周,将立即撤掉这些广告牌。”
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主任李玉革坦承,当时安装时确实没有征求居民意见,这些广告也未经工商部门审批。“将派人拆除居民投诉的广告牌,今后办事处将设置纯公益性质广告,不再搞这种让居民反感的公益、商业‘二合一’广告。”
工商局
将对此类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省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刘献温说,根据规定,即使是公益广告,发布单位也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接受监督管理,况且公益广告上还有商业广告内容。而且如果是刊登医疗、保健等广告,还需要有卫生部门的许可才行。
刘献温表示,掺杂在公益广告里未经审批的商业广告,有的具有误导消费者、坑害消费者之嫌。居民可举报投诉此类广告,工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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