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教青局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图:崔世安、教青局人员与澳门银行代表合影。(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基于现在的大专助学金的贷学金订有入息限制,不能覆盖家庭收入超出限制,但又不足以支持其升读理想大学的学生,特区政府于下学年通过学生福利基金设立“利息补助贷款计划”,以利息补助学生升读高等教育课程。
澳门教青局10日与澳门10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获该10家银行批核升学贷款的学生,不论在职就读或全职学生均可申请利息补助。
只要学生完成学业,将可获利息全额补助。
助学生就读理想高校
目前特区政府的大专助学金计划内设有免息贷款,协助家庭收入较低的学生继续升读高等教育课程,但由于贷学金订有家庭入息上限,令一些家庭收入超过规定,但又没有足够能力支持学生升读理想大学。因此,特区政府将于2008-2009学年,通过学生福利基金设立“利息补助贷款计划”,以利息补助的形式协助更多学生升读高等教育课程。
教青局长苏朝晖表示,澳门缺乏天然资源,人才是澳门最大的资产,特区政府一直支持学生继续升学,除了实施已久的大专助学金外,也与金融界合作,通过银行推出利息补助贷款计划,推动和协助澳门学生就读理想的高等院校,也让澳门的年轻人学会负责任的生活。
完成学业获利息全补
苏朝晖1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大西洋银行、大丰银行、永亨银行、汇业银行、诚兴银行、澳门商业银行、澳门华人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澳门分行)的代表签订合作协议,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见证。
学生于这些银行申请升学贷款,如获银行批核,可向教青局申请利息补助,成功获批的学生,于在学期间可获补助70%的利息还款,余下30%利息还款补助,将在学生完成高等教育课程后作一次性发放,即学生如坚持完成学业,可获全数利息还款补助。
6月至8月接受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每年可获利息补助贷款额上限为10万澳门元,总贷款额上限为40万澳门元;最长发放补助期间为受助学生所修读的课程最短修读年期,本金还款期由学生与银行磋商。
首阶段的“利息补助贷款计划”将于6月2日至8月31日接受申请,凡升读高等专科学位、学士学位或同等程度学生课程的澳门居民,不论是全职学生或在职学生均可申请,但申请人不应具有高于或等于拟就读课程程度的学历;如正收取其它升学贷款或曾收取升学贷款但尚未清还者,也不接受申请。
该计划名额不限,首阶段预算为315万澳门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