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皮切割手术”引发医患纠纷
■ 王克础
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到医院做“包皮切割手术”后突然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死因与医院有关,于是到医院大门前拉横幅讨说法。一些群众指出,这样的“维权”方式不可取,应该走正常渠道维权。
现场:
医院大门拉横幅讨说法
4月10日上午,在南宁市中华路南宁曙光男科医院大门前,3名中年男子站在大门前人行道上,每人在胸前拉起一块白纸横幅,横幅上面写着“不想活的,就到医院切割包皮吧!”等红字标语。在他们的后面,有两名年轻妇女趴在地上伤心痛哭,过路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几名民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
“切割包皮,也能割死人吗?”一些围观群众议论纷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死者叫陈永智,今年25岁,是灵山县沙坪镇人。今年春节过后,他与几名老乡一同来到南宁市虎邱村的一个工地上做建筑工程。前来医院讨说法的,都是陈永智的亲人。
死者的父亲陈某说,4月5日凌晨4时多,他突然接到老乡的电话,称他儿子已经死亡,叫他赶紧到南宁处理后事。他来到南宁后才了解到,从今年3月28日至4月3日间,他儿子曾到南宁曙光男科医院进行阴茎包皮切割手术。据同在工地里做工的老乡反映,在做手术期间,陈永智除了疲惫外,其他均无异常。4月5日凌晨,在工地宿舍里睡觉的陈永智突然大口急促喘气,同住在一起的老乡立即打120急救电话,后经抢救无效于当天凌晨4时死亡。
经110民警及法医来到现场,对尸体进行检查,发现死者的阴茎外有包扎(阴茎伤口缝合处尚未拆线),身体其他地方均无异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陈某说,他儿子一向身体健康,为何到医院做了个“包皮切割手术”后就出事了,所以他们要求医院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医院:
应按正常渠道解决问题
对于这起事情,南宁曙光男科医院的陈院长介绍说,3月28日,陈永智来到他们医院门诊部就诊,自称下身不舒服,经医生检查诊断,该病人除了阴茎包皮过长外,还患有尿道感染症。医生对他进行抗炎、物理治疗等,并建议他做“包皮环切术”。
在陈永智的签字同意下,3月29日,医院对陈永智进行了包皮切割手术。手术一切正常,没有任何异常出现。经过几天的治疗后,陈永智的伤口逐渐好转,到4月3日结束治疗。在治疗期间,陈永智没有住院,手术费和治疗费共计2300多元。
陈院长说,4月9日,陈某等多名家属突然来到医院反映,陈永智死亡了,要求医院方作出赔偿。他们也很重视,经研究后给陈某等家属作出了几方面的建议:一是家属可通过向南宁市卫生局投诉,从行政途径解决问题;二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件事情。
由于死者的确切死因有待尸检证实,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为此,他们建议家属进行尸检,如果确实是因医院方面原因造成的,那么医院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以上几条建议,死者的家属都不愿意接受,这样使得事情很难解决。
家属:
“我们打不起官司”
4月10日下午2时多,在一名围观市民的劝说下,死者家属才收起横幅,停止哭泣,一起走进医院办公室与医院方进行协商。这名市民也成了临时的“调解人”,对双方进行劝说。
这名市民对死者家属说:“人死了不能复活,大家都很能理解你们现在的心情。但是,你们这样不吃不喝在外面外讨说法,气温那么高,很容量生病。你们应该冷静下来,看从哪方面入手与医院协商解决。”
死者的大哥陈永东说:“我们农村人,没钱打官司,也不懂什么法律。我们只知道找医院,但医院爱理不理的,叫我们上法院或是到卫生局投诉,我们哪能接受啊。”
陈院长说,自从4月9日死者家属来到医院反映后,他们曾向南宁市卫生局、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反映。4月10日上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的几名工作人员,也来到医院了解情况,并将死者的病历以及医院的有关资料复印了。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提出建议说,如果家属到卫生部门投诉,他们会立即立案处理。医院方也建议家属,双方一起叫来卫生部门、派出所、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商,但家属就是不愿意。
当天下午,双方在办公室谈了一个下午,问题还是没能谈到一块,但家属的情绪稍微平静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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