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都是3·15
修手机丢照片
店家补偿四百
本报滨海讯刘长海报道 汉沽区肖先生把手机送到修理店维修,保存在手机中的20张清明扫墓时的照片全部丢失。
清明前,肖先生带着妻儿为父母扫墓。他用手机将扫墓的情景进行了拍摄,以作纪念。后来,他的手机出现故障,便送到一家手机修理店维修。他特意嘱咐维修人员别把手机里的照片删掉。
肖先生取手机时,发现手机里的数据全部丢失,其中就包括20多张清明扫墓的照片。肖先生要求赔偿对方精神损失2500元,遭到店家拒绝。
记者就此事与该手机修理店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维修过程中不慎将肖先生手机里的照片删掉,但肖先生的索赔金额太大,店里难以接受。
据汉沽工商工作人员介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因具有人格性质的物品永久灭失或毁损造成的精神损失的,商家应予以赔偿,但对于赔偿数额没有明确规定。
后经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店家向肖先生支付400元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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