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4月15日电(记者罗博)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宁夏将按照“以土地换保障”的原则,为广大被征地农民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社会统筹为辅,独立于其他社会保障形式之外的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规定,按征地时不同年龄段将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列为征地养老人员,按照保证各地确定的养老保障金标准和计发月数所需的养老保障资金总额,实行一次性全额缴费后,直接计发养老保障金;将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列为征地参保人员,按照确定的养老保障资金总额实行一次性缴费与个人继续缴费相结合,待到达领取年龄后领取养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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