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据统计,在山西女子监狱因婚外情引发的女性犯罪中,很多属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这两类暴力型犯罪,这类案件占到暴力型犯罪的20%左右,犯罪年龄大多集中在25岁—40岁的成年妇女身上,大部分罪犯的文化水平较低,文盲、半文盲占到大多数。
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文化水平高但法律知识少的知识女性犯罪率也在逐年增加。根据有关人员推测,这些罪犯中的已婚者占到80%以上。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遭受家庭暴力和性虐待而报复丈夫的女性比较多见,现在,这类罪犯相对少了,因婚外情而走向犯罪道路的女性人数在上升。一般来说,婚外情无外乎自身出轨和丈夫出轨两种情况,相对而言,那些因丈夫出轨而导致最后犯罪的女子更值得同情和关注,这些女性多为走入城市的农民、或者是城乡接合部的女子,纯城市和纯农村居民并不多,她们的丈夫多为外出务工的农民。
据女子监狱负责人介绍,因婚外情引发犯罪,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因婚后女方发现男方有外遇,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女方抱着“我不好过,也不让你好过或让别人好过”的思想采取极端手段。例如:罪犯毕某某与丈夫是自由恋爱,婚姻基础很好,没想到其夫在下海经商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思想发生变化,开始嫌弃妻子,在外面有了第三者,毕某某怎么也想不通,昔日与自己共患难的丈夫不能与自己共享今日的甜美,苦苦奋斗半辈子的家业将面临分崩离析,于是苦苦相劝,想用自己的真情挽回丈夫,没想到丈夫越走越远。终于恶念在她心中产生,趁其夫熟睡之际将其勒死。
二是婚后女方在外有婚外情,长期的奸情败露后,通奸害夫。例如:罪犯赵某某,原是某村鼎鼎有名的妇女主任、样样在前的女强人,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有着让人难以想象的扭曲的婚姻关系,在与丈夫保持婚姻关系的同时,与自己的小叔子长期通奸,二人为达到结婚的目的,秘谋杀害了她的丈夫。事发后,人们无法想象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丈夫死了,小叔子被判了死刑,两个男人的生命结束在她的手里,她被判了死缓,儿女怨恨她,不与她相认,1999年夏天她在监狱突发脑溢血死亡,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之路。
三是一些未婚女性自认为是与人谈恋爱,但最终发现对方是有家之人,在受骗上当感觉的驱使下,产生报复行为。例如:罪犯李某某,现年28岁,犯罪时25岁,25岁正在憧憬自己未来美好的婚姻,没想到与之相处的男友却有老婆和孩子,她愤怒,她屈辱,于是在男友的饮料中投下安眠药,趁男友昏睡之际,拿走现金、手机。但随之而来的对她是冰冷的手铐和五年的刑期。
武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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