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打着帮助当地村民改建鱼塘的幌子,背地里却干着非法采矿的勾当,采砂老板李强在牟取暴利的同时,也把自己“采”进了监狱。日前,四川省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对该市首例非法采矿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李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非法开采的砂石及销售非法开采的砂石所获赃款25万余元,分别予以没收和追缴,并上缴国库。
2007年3月,邛崃人李强假借与村民小组合作改建集体鱼塘的名义,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在崇州市集贤乡文锦社区6组的集体鱼塘内开采砂石(天然石英砂),进行销售后获取利润。崇州市国土管理部门得知李强非法采砂的线索后,及时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李强仍拒不停止开采,至同年4月14日,非法开采砂石92465.51立方米,卖出非法开采的砂石获利25万余元。经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鉴定,李强的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为110余万元。
马利民 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