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太原4月20日电 (记者彭洋)太原慈善基金认捐动员会日前召开,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单位与慈善总会签订慈善基金认捐协议,认捐总额2.11亿元。
太原市慈善总会会长袁高锁对记者说:“这次企业对认捐慈善基金的热情和数额是出乎意料的,我们相信号召企业认捐慈善基金必将为构建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慈善氛围产生积极有力的影响。”
据介绍,认捐慈善基金是各类组织或个人向慈善机构认捐一定数额的基金,基金本金不交慈善机构,而是留在单位运作,每年将认捐慈善基金的利息(一般按年息7%计)捐给慈善总会,用于发展慈善事业的一种形式。各类组织或个人认捐基金时,慈善机构和认捐单位、个人需签订书面协议。
对于认捐慈善基金500万元以上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按太原市慈善总会《章程》规定设立专项冠名救助基金;认捐基金1000万元以上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按规定设立定向冠名救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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