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21日电记者郭建珍强化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以使政府立法更加体现民意,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群众合法行政复议必须受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影响和侵害广大民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出今年第9号决定,提出全省要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创优发展环境。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政府以及省政府相关部门,需提高立法质量,健全征求意见制度,借助现代传媒工具广泛征询意见,强化开门立法和民主立法,使政府立法充分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关注民生。立法时,要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组织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工作者对立法草案进行科学论证,提供可供选择方案。
决定特别提出: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法受理。同时,要探索通过开设网上行政复议申请、热线电话等方式,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也要提高,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通过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从源头预防损害民众利益事件的发生。
决定要求,政府法制机构特别要对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等难点热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活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广大民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