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回复质询律师:
平安高管薪酬无关交强险
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平安交强险暴利话题终于有了结果。昨天,中国保监会回复律师代表刘家辉投诉称:2007年平安高管的千万薪酬与交强险的成本分摊基本无关。
产险与集团属不同法人
不久前北京刘家辉律师联名1055位车主向中国保监会递交“平安高管薪酬调查请求”,认为交强险过多分摊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而非用于对受害人的赔偿,不仅使投保人投入过高的保费却没有获得应得的保护,也使交强险的强制性收费完全服务于保险公司的人员工资福利等其他经营费用。
刘家辉律师还质疑交强险亏损、平安集团董事长6600多万元年收入等,吸引市场诸多眼球。
针对中国保监会的回复,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到平安集团新闻发言人盛瑞生,盛瑞生再次解释了中国平安的交强险经营费用情况和高管薪酬体系,并重申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高管薪酬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事实的。
盛瑞生表示,集团层面是不经营任何保险业务的,交强险业务是平安产险经营的一项业务,而平安产险与平安集团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平安集团所有的管理成本包括集团高管的薪酬成本完全由集团公司支付,只体现在集团公司的报表中。
中国平安的相关财务报告,包括经营费用、费用分摊均经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并且严格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核算,其成本分摊是合理的。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经审计的各公司交强险财务报告,行业平均的经营费用占保费收入的比例是27.74%,平安产险的同口径比例是26.18%,低于行业水平。
从业务构成来看,交强险在平安产险业务中只占很小的比重,而平安产险对集团业务贡献占比不到10%。因此,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平安高管薪酬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实际的。
保监会正面回应
保监会回复说,交强险作为公益型责任险种,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交强险业务主体是平安产险公司,其与平安集团是两个独立法人,马明哲没有在平安产险领薪酬。
平安产险作为平安集体的子公司每年上交利润,但去年平安交强险亏损1.86亿元,因此,平安高管的千万高薪与交强险成本分摊没有关系。
此外,保监会还回应称,2008年将组织力量对交强险经营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以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对于保监会回应,代理律师刘家辉称仍不满意,他表示如果交强险真正亏损,不会有保额提升保费下降的可能,所以亏损的结果是不可信的。刘家辉告诉记者,保监会今年交强险的调查重点是太平洋与太平两家保险公司,平安并未进入首批调查名单。
作者: 崔烨 李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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