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薛晓因为新生儿患有严重疾病,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父母便将其遗弃,致使婴儿夭折。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两起“80后”父母弃婴案宣判,两名狠心父亲均以遗弃罪被判处一年缓刑。
据主审法官介绍,朝阳区法院两年来已审理6起遗弃案件,犯罪主体无一例外都是经济条件不好、文化程度很低且法制观念淡薄的外来务工人员。
今年25岁的吴某,是一名来京的务工人员,在北京做房屋中介。他与女朋友并未登记结婚就有了孩子。本来得知自己有了儿子的吴某很高兴,可是医生却告诉他孩子患有新生儿肺透明膜病,如果要保住生命将需要大笔医疗费。可是吴某只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根本没钱给孩子支付医疗费,于是吴某背着女友狠心将亲生儿子抛弃在了路旁。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的吴某说:“我当时心里特别恨自己,恨自己没钱,有钱的话我肯定会救孩子。”
同样是一名“80后”的父亲,23岁的张某也因亲生女儿患有新生儿肺透明膜病而将其抛弃致死。
记者从案件主审法官那里了解到,近两年来,朝阳法院已经审理了6起遗弃亲生子女的案件,且这些案件全部具有共同的特征:很多父母都不知道遗弃新生儿的行为触犯法律;这些父母遗弃孩子的原因几乎都是子女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获知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而根本无力承担;这些遗弃案中的父母一般主观恶性都不大,事发后非常后悔,手段上只是单纯地丢弃,拒绝抚养,没有实施恶劣、残忍的行为。因此,法院在判处此类犯罪行为时,一般都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该院审理的6起案件中的八名被告人,除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外,其他七人均被宣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