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边琪实习记者严则秀)卫生部今天(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我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巡视员陈锐首先介绍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他说:“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卫生部门将职业病防治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制定了一系列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政策,不断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制建设,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取得了较大进展。
陈锐介绍,自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卫生部制定发布了17个《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制修订职业卫生标准667项、放射卫生防护标准93项、职业病诊断标准97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42项,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还制定了大量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条件、标准等,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
据介绍,目前,卫生部已批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机构38家,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机构25家,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机构7家。全国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共批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机构420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34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356家。2007年,卫生部门开展了对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全国共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113家,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83家,给予警告处理47家,罚款2家,罚款金额2.5万元,责令停业整改2家。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