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长”黄志芳 |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台湾10亿元(新台币,下同)秘密“外交”经费遭侵吞案件,2日下午负责侦办的北检检察官前往台当局“外交部”了解相关案情,台“外交部”表示,黄志芳下午是以证人身分协助调查;检方于晚间10时30分许传唤“行政院副院长”丘义仁到案说明,至3日凌晨零时40分予以饬回,丘义仁离开北检面对媒体询问时不发一语。
据台湾东森新闻3日报道,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黄谋信下午以证人身分,传唤台“外交部长”黄志芳到案,说明“外交部”委托金纪玖、吴思材两名男子担任中间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谈判“建交”的整个过程,讯问过程历经5个小时,直到晚间8时才结束。
据报道,台当局“外交部”于2006年8月与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两人担任中间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谈判建交,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由“外交部”存入3000万美元,作为向巴布亚新几内亚提供技术援助的经费。这笔款项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经在新加坡委托律师追讨。
承办检察官黄谋信下午以证人身分传唤外交部长黄志芳说明后,于晚间10时30分许传唤“行政院长”丘义仁到案,也是在北检第二办公室讯问,3日凌晨零时40分检方予以饬回。
由前国安会秘书长丘义仁主导,推动台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爆发3000万美元机密“外交”经费遭到中间人掮客侵吞,“外交部”已经向新加坡提出冻结相关人帐户的假扣押要求,台当局“外交部长”黄志芳2日召开召开记者会,向民众鞠躬道歉。他透露,全案关键不在于“外交部”专业执行能力上的疏失,而是托付的人忠诚度上的问题,“严格来讲是背叛国家”。
黄志芳说,开始推动“建交案”时,丘义仁有向陈水扁报告,他也口头向陈水扁报告说“奉指示要推动建交”,后来即使机会已经非常接近,但是评估发现巴不具“长远稳定邦交的条件”,他也向陈水扁报告不“建交”的考虑。后来中间人跑掉了,在向陈水扁报告后,扁则指示尽快把人找到,把钱追回来。
这起台湾推动与巴新“建交”的秘密外交所爆发的丑闻,在新加坡媒体昨日报道台“外交部”在新加坡的司法行动后,内情才正式曝光。具美国护照的中华顾问工程司副董事长金纪玖在丘义仁友人的牵线下,让丘义仁相信有机会可透过金纪玖的人脉推动与巴新“复交”,因此黄志芳在丘义仁的指示下展开建交谈判作业,外交部还拨款3000万美元到金纪玖及另一掮客友人吴思材的私人户头,作为取信巴新的保证。
随后台“外交部”在“建交”谈判中担心巴新可能再度发生拿了钱就“断交”的局面,因此,最后一刻并未签下“建交公报”;后来金纪玖与吴思材失联,“外交部”则全力寻人,希望追回这笔“外交”经费。
黄志芳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身为“外交部长”,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此事公开后,对台湾可能造成的伤害。黄志芳说,巴新是南太平洋的大国,天然资源非常丰富,人口众多,在1990年台湾设置“办事处”后,1999年短暂“建交”,“邦交关系”只有维持几天,但是基于其重要性,是台湾前任与现任当局都希望加强关系的重点对象。
黄志芳强调,这绝对不是外界所指的“金钱外交”,他说,这笔钱是在建交谈判推动签署合作计划的协议金额,提供双方自2006年“建交”到2007年年底的“合作计划款”,协助对方从事农渔业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开发天然资源、从事基础建设等改善民生的“合作计划”。 (环球网 范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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