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些地区逐步放宽户籍政策,为诸多的公众带来了生活方便。图中这两位年轻人拿到准许迁入户口的证明高兴极了。
一个在我国实行了多年的制度,其存在必然有它的合理性和所面临的问题。从某种意义而言,户籍制度只是社会管理的一种形式,针对户籍带来的问题所进行的改革,关键是如何通过制度设定赋予它涵盖全体公民平等、公平的内涵,这是户籍改革的关键和本义。———编辑手记
老张的户口 “呲啦”一声,酸菜进锅的瞬间升腾起一股白烟,酸溜溜的味道顿时填满了整个楼道。
年近70的老张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人,来北京十几年了,至今仍保留着东北人吃酸菜的习惯。
如今的老张借住在北京和平街某大院的一间筒子楼内,自行车、各家的炊具、杂物堆满了本来就狭窄的走廊。
一碟花生、一盘酸菜、二两二锅头,老张和老伴的晚餐很是简单。“这些年,为了办户口,没少往里搭钱。”老张苦笑了一下说。
老张的老伴是北京知青,1968年响应“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号召,她从街道领了一套黄色的棉袄棉裤,背上行李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这位北京女知青在北大荒一呆就是20年,其间她嫁给了当地的老张,生育了一双儿女。上世纪80年代,按照知青返城的落户政策:每户知青(包括夫妻双方是北京知青和夫妻中有一方是北京知青的)允许一名未婚、未就业的子女将户口迁到北京。夫妇俩商量后决定将女儿的户口迁回北京。
此后,老张开始张罗把他和老伴的户口迁进北京,期望一家人在北京团聚。
令老张想不到的是,这一“张罗”就是十年。十年间,准备结婚证明、知青证明、待业证明……等各种落户材料,老张往返北京和黑龙江两地不知多少次。十年下来老张最终被告知,落户的政策对他们一家不适用。老张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这场“持久战”。
十年来,老张作为诸多没有户口的人员之一,在北京住了下来。“这些年我们被有关部门查过好多次。现在我都这岁数了,不愿意再被查来问去的。”至今,老张的户口仍然在东北老家。老张的儿子
当年,老张一家之所以先把女儿的户口迁到北京,是因为儿子的学习比较好,有可能考上北京的大学,户口随着学籍进京。
为了确保儿子的学习成绩,老张动了不少脑筋。1988年,他托关系将儿子的户口从东北迁到山东亲戚家。当时山东的教学质量高于黑龙江,老张准备高考时再将儿子的户口迁回东北,山东普通本科的分数线在黑龙江就可能考上北京的重点本科学校。
但是,1991年老张的儿子回黑龙江参加高考时被人举报了,说其是“高考迁徙大军”中的一员,属于投机取巧。于是儿子失去了当年高考的机会,三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老张觉得很是对不起儿子。
第二年,经过“努力”老张的儿子参加了高考,但是考得成绩不理想,被省内的一家学校录取。
老张决定不让儿子去上学,重新复习来年考北京的学校。
第三年,儿子没有让老张失望,顺利考取了北京的大学。
“现在回想起来仍有些后怕,万一孩子考不上北京的大学,他会怨恨我一辈子。”一直皱着眉头的老张深深吸了口烟,脸上露出为当年决策成功而得意的一丝微笑。老张的孙子
多年以后,老张一家又遇到了户口问题。
儿子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一家单位,户口落在了单位集体户上。
2004年,儿子和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结婚了,但唯一的缺憾是当年儿媳分配时没能留在北京。
2005年,老张的孙子呱呱落地,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快乐。孙子的户口问题让老张痛苦不已。由于儿子是北京市集体户口,除非有自己的住房,否则老张的孙子不符合落户政策。可儿子的薪水面对疯长的房价根本无力支付,等攒够了钱买房子,孙子也该上大学了。如果让孙子随母亲户口落到外地,无疑是在走当年儿子进京的老路。
一年后的2006年9月1日,北京市制定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限制的规定。
老张知道这事儿后想走一步险棋———“假收养真落户”。
老张仔细研究了这项新政策,公安机关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将收养子女入户条件调整为3条: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按照上述规定,老张如真办理“假收养真落户”,孙子的户口落在了北京,可孩子却成了别人家的,老张想来想去最后只好放弃。
“那段时间,我愁的像是有块石头压在心上,睡觉经常半夜惊醒。”老张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2007年5月。
2007年5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男方是北京市集体户口,即使没有买房,孩子也可以随父亲入户办理北京市户口。听到这消息可把老张乐坏了,老张咧着嘴笑着说,“那天晚上我喝酒把自己整大了。”无独有偶的困惑
“妈妈,所有的同学都发了绿色的就医卡,我为什么没有?”一个来自哈尔滨的小学生交了3万元借读费就读于北京某小学,回家后纳闷地问着。
2008年1月,一位在北京上学的高三女孩因为没有户口不能参加高考自杀,后经抢救生还。尽管女孩的父亲有北京市集体户口,但其是非婚生子女,因而不能落户。
此事经媒体报道以后,公安机关告诉女孩的父亲,根据新的规定孩子可以办户口。
时下,“考试移民”的借读生在北京不少学校都能见到。北京市教委官员建议:“这类孩子回户籍所在地读高中,这样对将来高考比较有利”。
对此有专家指出,一些学校既收取了“借读生”巨额的“赞助费”,又以户口限制不让“借读生”在北京参加相关考试的现象普遍存在。
为什么大家都愿意托关系、找门子、支付重金去获得一个城市户口呢?有人一语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就业、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利益附着在户口身上,这是大家看重城市户口的重要原因。
有学者认为,目前的户籍制度牵扯到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潜在利益,但突出的莫过于负载于户籍之上的教育特权,移民二代的户籍壁垒,已经成为当前教育不公和未来城市社会不公的根源。移民二代正在成为没有归宿感的“无根的一代”,他们在城市生活中既不能融入当地城市主流参与公平竞争,又难以回归原籍。专家看法
1989年首先提出迁徙自由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连续实施户口管理的国家,至少已经有三千年的历史,全面详尽的户籍登记是一个大国能够长期存在和发展的行政基础。他认为从现实阶段而言,户籍是取消不了的,但是户口迁移限制应该淡化、转化甚至消亡。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户籍制度改革难就难在城乡差别不可能瞬间消亡。如果没有渐进的步骤,人口流动不能得到合理引导,这不仅会为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负担,而且还可能绊动既有的社会利益格局。”
有学者认为,城市化并不简单地等于城市的摊子扩张,也不简单地等于城市常住人口的增长。城市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新的公共生活、新的人际关系及新的精神生态。
目前政府所需要做的是消除造成农民与城市、与市民隔阂的法律与政策壁垒,为农民学习成为城市市民创造制度环境。
上海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彭希哲教授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是一场文化、知识的启蒙运动,这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
3月9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据有关方面的统计,农民工在全国已经超过了两亿人。他们进入城市以后要融入城市的生活,这就涉及到很多方面的要求,比如他们的一些政治权利,子女要受到良好的教育,生病要得到医疗等等。
公安部有关人士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国民整体素质。现阶段城乡差别太大,户口放开后,大量农民工会涌向城镇,不论是小城镇,还是中小城市,其自身实力都无法招架,无法解决随之而来的社保、就业、教育等多方面社会问题。
他表示,在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城乡间生活质量没有明显区别,所以不少农民并不愿意进城当市民。如果我国农民也不把进城当市民作为改变终生命运的大事,那时才是取消农民户籍限制的恰当时机。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表示,户籍制度肯定是要改的,但大城市与小城市应该有区别。他进一步解释,北京、上海、天津和其他大小城市肯定不同,省会城市又和其他城市不同。
王太元认为,目前还没有办法确定一个期限,我们的改革基本方向是:剥离计划经济强加给户籍制度的各种职能,尤其是区分城乡人口、实施不同待遇的职能,或者说是“剥夺附着在户口本上各种经济利益。”要剥夺这些附加利益,第一个条件就是不再区分城乡人口、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同时要求其他各部门进行配套改革。
王太元就教育投资问题举例说,如果我们改变现行教育拨款体制,把每一个小学生所能得到的国家教育拨款、地区教育拨款、学校教育奖励或补贴、个人的教育投入四方面计算清楚、公开出来,然后直接把投入交给学生个人账户,学生到哪个学校,就按上述比例交费比较公平。浙江“教育券”制度基本与此类似,效果很好。
户口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通过淡化用户口决定就业、住房等基本经济因素的现行政策来逐步实现。
这些附着于户籍上的利益,如果通过改革使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更趋于公平合理,这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内涵。(本文图片为资料图片)
部分省市户籍新举措一览
北京:
登报招聘不用再明示户籍要求;
北京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时,“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一贯要求被取消;
新通过的《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允许进京开私企者申办北京户口;
北京市人事局下发通知,第一批领取《北京工作寄住证》的人员请及时办理续签手续,以便顺利办理北京户口。
石家庄:
有合法固定住所并用常驻户口的职工、居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与其共同居住生活;
外地公民被市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商服务业聘用为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或招聘为合同制工人就业满两年者,可以凭单位证明迁入本市;
凡在市区购买商品房的外地公民,可以进市;
在市区投资兴办实业及经商的外地公民均可将户口迁入石家庄市;
对于户口在外地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是本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大专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特殊专业中专生,在市区有接收单位的,均可办理进市手续。西安:
西安市出台《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云南:
将放宽夫妻分居及未成年子女随父母落户的条件。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有常住户口的职工、居民,可申请其未成年子女落户;在结婚有一定年限后,其配偶亦可投靠落户;
放宽居住地人口落户条件(包括在当地有合法职业和稳定经济来源、有合法固定住所者);
放宽外地大学生(须是国家计划内大学本科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凡在昆明有接收单位的外地大学生凭人事、教育部门的证明可办理有关落户手续;
解决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弃婴、孤儿的落户问题(凭有关证明);
解决取得地市以上科研成果的科技人口户口问题,该类人员落户后,其配偶落户问题可不受结婚年限限制。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颁布《乌鲁木齐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外地人员落户的规定》。规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地人员、有稳定收入的外地人员或外地驻乌鲁木齐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持有效证明文件并在缴纳城市增容费后,即可在乌市落户。
该规定对获得省级劳动模范、民族团结模范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以及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免收城市增容费。安徽:
凡在乡镇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其直系亲属可登记城镇常住户口;
对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近亲属经公证处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
对在城镇生活三年以上无户口人员,有合法身份、固定住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在居住地落户;
对在城镇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且居住三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可逐步登记为居住地常住户口。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