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工商部门营造和谐安全消费环境
记者 巴桑次仁
近年来,西藏各级工商部门在不断建立健全消协机构,完善维权网络的同时,突出行政保护职能,积极开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近年来,西藏工商部门在西藏建立了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311个(“一会两站”),使西藏一半的乡镇消费者实现了零距离投诉。2008年,西藏工商部门将再建120个“一会两站”。在建立健全消协机构的基础上,西藏工商部门首先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调节,认真处理。
去年,西藏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2224起,解决2224起,解决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1万余元。其次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共受理农牧区消费者申诉投诉183起,解决179起,为农牧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5万元。第三突出抓好节日市场监管,2008年“三大”节日期间,西藏工商部门共受理和处理涉及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质量方面的各类投诉77件,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结合市场热点、难点以及消费者反映的焦点,及时开展打假和整治虚假广告、保护商标专用权、食品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照经营等工作,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更深层次上得到了保护。去年,西藏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115个,其中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858件,营造了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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