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我所在城市的审计部门对10家企业独生子女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2家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一次性养老补助未落实,涉及职工500多人;其余企业虽然落实了补助政策,但补助金额比规定标准低45%,损害了独生子女户的利益,影响了这项基本国策在基层的落实。
从审计情况看,造成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未落实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濒于破产或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职工下岗,档案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职工无工作单位而不能领取这笔补助。二是部分企业工资发放、养老保险缴纳困难,无力承担这笔补助。三是部分改制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片面认为只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就可以了,拒绝承担支付这笔补助。
计划生育补助不落实或在落实上打折扣势必影响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顺利执行,诱发新的不和谐因素。为此审计部门建议:一方面,政府制定专门的制度,将此类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补助列入财政部门或劳动保险机构开支范围,由政府予以保障;另一方面,为防止出现此类问题,凡今后改制和破产的企业,对计划生育补助费用予以预先计算、优先提取。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故意不执行计划生育补助政策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独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山东省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