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1日电 台“陆委会”主委赖幸媛甫走马上任,21上午赴“立院”。赖幸媛在项目报告中指出,为因应大陆客来台观光,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有其急迫性,盼整合单一版本,尽速完成修法,以利实施人民币在台兑换。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兑现马英九推动人民币兑换政策支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8条,国民党团也将甲级动员。而“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也将首度向“立院”报告,希望尽速修法上路。
“陆委会”的报告中指出,现行条例规定,开放人民币在台兑换,必须两岸先签订双边货币清算协议。此项规定,主要考虑台湾并非国际货币基金会会员,若要实现人民币在台常态化、全面兑换,必须与大陆签署双边货币清算协议,才能避免风险。
报告指出,由于大陆客来台观客有兑换的需求,因此在两岸尚未签定双边货币协议之前,经有关部门评估较可行的做法,是先试办开放小规模、有限度的人民币现金兑换,让大陆旅客可将携带的人民币(大陆规定限额为2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新台币在台使用。但这需要修改“两岸关系条例”第38条。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