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5月26日电 (江耘 蒋卫东徐行号)今天下午,浙江省温州消防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25”家电仓库火灾的情况。
2008年5月25日18时4分许,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双桥村永安路的温州家电市场1号仓库发生火灾,大火一直持续到26日凌晨3时30分才彻底被扑灭,燃烧时间长达近10个小时。
火灾发生后,温州市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先后调动鹿城、特勤、龙湾、瓯海大队的9个中队25辆消防车200余人到场参加灭火战斗。
18时53分,支队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19时40分,火势得到控制。最终,火灾于26日凌晨3时30分彻底扑灭。
为防止火灾现场内部余火的复燃,支队指挥部决定留守鹿城大队二辆消防车在现场警戒巡查,防止火灾的再次发生。
火灾发生后,经初步调查起火单位是温州家电市场1号仓库,业主为广化街道双桥村委会,作为温州家电市场配套仓库。于2002年6月建设的,占地面积4320平方米,层数二层,为彩钢结构,内部局部搭建钢结构夹层。
该仓库被分隔成36间,承租户19户,后有部分被分租转租。主要存放物品有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及皮革等。火灾财产损失及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专家在初步分析此次火灾后认为,失火原因有很多种,家电仓库建筑耐火等级差是重要原因。专家表示,该建筑采用的是钢结构,内部仓库与仓库之间紧连密集,火灾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了火烧连营的场面,消防队员不能强行进入到里面进行灭火,给火灾扑救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该钢结构建筑在着火15分钟后会产生整体坍塌,也恰恰证明了家电仓库建筑耐火等级差这一点。
另外,该仓库内放置的空调、冰箱、彩电等家电的外包装都是用泡沫、木板等可、易然的材料包装,发生火灾后这些可燃物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并产生的有毒气体,直接威胁到在场扑救消防官兵,使之不能采取有效的强攻手段。
同时,仓库之间没有采取有效的分隔,没有内部的通道和防火分隔导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
之前有媒体报道“火灾造成直接损失在1亿元以上。”对此,消防部门表示,由于火灾原因还在调查中,损失情况还需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才能最终确认,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法对火灾损失做初步评估。所以,这一说法没有任何根据。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