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5月27日电(记者 周立耘)到农村当“村官”,成了眼下湖南高校热议的话题。日前,湖南决定选拔1500名大学生,到省级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任“村官”。据了解,如此大规模启用大学生“村官”,在湖南尚属首次。
湖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加快农村小康社会进程,始终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中之重。而农村建设的关键,是要选好带头人。为此,湖南把眼光投向了有国家人才宝库之称的高校。决定从高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中,挑选一批有理想、有知识、有眼光、有技术的年轻人,到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驻点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党员或非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可以优先,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只要年龄在30岁以下,也可参与此次选聘。
为鼓励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应聘,各高校成立了由党委牵头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处、校团委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并通过校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部分高校还通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新农村建设专题报告会,与学生“一对一”谈话沟通等形式,发动大学生响应党的号召,加入到新农村建设队伍中来。
大学生“村官”任职年限一般为3年。他们虽是基层“领导”,但不属于公务员。为使大学生“进得去、留得住”,各地政府对他们高看一等,厚爱一层,除了享受当地乡镇公务员同等待遇外,还给每人发放1.5万元左右年补贴,以及2000元的安置费。任职两年后,“村官”们考公务员或研究生,将享受5至8分的加分优惠。此外,在校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村官”,只要聘用期间考核合格,国家将代为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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