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杭州新黑马证券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黑马证券)的股评师在广播中信口开河,导致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市工商局勒令该股评节目停播。随后,该证券公司向代理此节目的广告公司讨要剩余广告费10万余元,遭到拒绝。
去年3月,新黑马证券与北京盛传金有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传金有)签订了广告合同。双方约定,盛传金有为新黑马证券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作形象宣传,节目中让新黑马证券的股评师为听众进行股市点评,广告播出时间为61天,广告费27.45万元。
节目播出数天后,很多听众就向市工商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举报,称一名姓董的股评师在点评股市时信口开河,动辄使用“一定”“保证”等词语,有误导听众之嫌。市工商局因广告存在虚假,对电台作出处罚。电台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通知,勒令该节目停播。
因该节目只播出20天,新黑马证券要求返还剩余广告费。在退还对方8万元后,盛传金有拒绝继续退还,于是被新黑马证券诉至法院。
庭审中,新黑马证券认为,盛传金有没按合同播出节目,也未退还相关费用,已经构成违约。
盛传金有的代理人则反驳说,造成广告合同未能顺利履行的原因,在于新黑马证券。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股评节目中的股评师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而新黑马证券的股评师,既没有资质,还在节目中信口开河,所以被市工商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勒令停播。因此,盛传金有的做法没有违约,不应当返还剩余广告费用。
对此,新黑马证券回应说,中国证券业协会只是一个民间组织,无权勒令节目停播;而该节目的停播通知是经济之声做出的,仅仅适用于内部;此外,无资质的股评师只是聘用的临时工。
法院表示将择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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