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食品附有各项营养标签可让市民有更多知情权及选择权。(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28日通过营养标签规例,自2010年7月1日起大部分预先包装的食品都加有“1+7”的营养标签,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立法会28日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两项修订案,包括放宽每年进口少于3万件声称“低糖”或“低脂”等营养食品,豁免受营养标签法规管,以及容许食品的反式脂肪含量标示,可以跟随外国规定。
换言之,特区政府须落实原来刊宪的法例,强制规定所有营养标签,必须标示能量和营养素含量,在2010年7月生效。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周一岳对特区政府修订案遭否决感到失望,他表示,会尽快与业界商讨落实营养标签的安排。不过,他说,2010年7月1日将实施营养标签条例,令大部分食物都有“1+7”的营养标签,可以说是追得上很多国家的趋势,亦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他们选择合适的食物。
周一岳强调,特区政府永远以市民和消费者的权益作首要考虑,但香港是一个国际城市,有不同外国人士需要在香港购买食物,加上香港大部分食物都是进口,他们的选择亦是特区政府的考虑之列。特区政府设立营养标签制度是希望满足市民的知情权,并规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的营养标签。
议员刘健仪说,在获豁免的食物产品贴上忠告,说明该产品声称未必符合香港法律要求的做法,足以照顾市民大众需求。她表示,该标签已有足够警示作用,食用与否为市民个人选择。
此外,同遭否决的特区政府另一修订动议,是容许食品跟从外国规定标示“反式脂肪”含量。议员张宇人表示,现时国际上只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台湾、巴西等地设有“反式脂肪”含量,但国际上并无划一标准。他说,香港规定每100克含0.3克反式脂肪的规定,已超逾世界其它国家。
张宇人认为,若要跟随香港“自订”的营养标签法规定,很多食品都需重新包装,增加的产品成本会反映在售价上,市民便要购买较贵的食品。但议员梁耀宗说,营养标签法的原有方案能增加市民日后购买营养食物的信心,即使设立卷标制度令产品售价调高,他相信从长远角度而言市民不会罔顾健康。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