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规范中考招生工作秩序、充分发挥中考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等文件精神,昨天,市教育局紧急下发《关于对2008年镇江市高中阶段招生部分政策进行调整的紧急通知》,对此前已经公布的高中阶段招生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据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两个方面:在优录政策方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市原确定的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和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子女以及外来投资“一卡通”持有者子女等中考加分规定已不符合国家教育部政策,不再享受中考加分。政策调整后,2008年中考优录对象是:(1)革命烈士子女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加20分投档;(2)华侨子女、港澳台子女及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3)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投档。
在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方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09年起各地必须将热点公办普通高中50%以上的招生计划,依据初中毕业生数、办学水平等情况,按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配指标在后期录取过程中全部得到落实。(陈须才姜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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