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台湾“国务机要费”案 > 台湾“国务机要费”案消息

马英九暂不解密陈水扁机要费卷证 同意检方使用

  人民网5月30日电 对于陈水扁夫妇所涉机要费案卷证解密争议,马英九昨日拍板暂不解密,但由台当局“总统府秘书长”詹春柏在今日回函给特侦组,同意特侦组使用机要费相关数据。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至于台“总统府”是否撤回抗告,台“总统府”人士表示,只要“总统府”核定法院可以使用机密资料,就无返还相关卷证的问题,“最高法院应该会驳回抗告吧!”但“总统府”不预设立场。
就算法院决定发还给陈水扁,陈水扁也必须交还给“总统府”,“府”方再提供给法院即可。

  针对陈水扁质疑,新任领导人不能随意解除前任领导人核定的机密资料,台“总统府”高层转述,马英九“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陈水扁的论述与所谓“内乱外患罪”说法都是“假议题”,“总统”做为“宪政”机关,马英九当然可以解密,只是马盼确立司法威信、尊重司法角度,才不予解密。

  马英九还反问,如果有一个领导人作了“见不得人”的事情,只要他把相关事证核定为绝对机密,是否将来没有任何人可以解密?这样的结果不但荒谬,更会造成独裁,“司法等于向总统投降”,这是马绝对不能接受的事情。

  据称,马英九决定不解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陈水扁当初核定为机密,或许有其考虑,马若要解密,必须每件都要看过才行;既然如此,不如同意法院继续审理,若法院最后确认没有机密,马再决定是否解密,如此更为慎重。

  台“总统府”人士说,依有关机密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其它机关需使用"国家机密"者,应经原核定机关同意。”“总统府”可以同意特侦组使用“国家机密”,“总统府”同意以后,就是司法的事情,是否开秘密庭审理等,是司法的责任,不是“总统”之责。
(责任编辑:黄芳)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陈水扁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