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农民工可进城落户
文/记者蒋悦飞、骆建基、王亮
优秀农民工可以落户城镇,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上技校……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广东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一份高含金量的决定,一系列配套措施更是一个个大实惠。
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每年投10亿元
《决定》提出,从2008年~2012年,省每年安排产业转移园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10亿元以上。今后5年省财政将投入约400亿元形成若干个经济增长中心,促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
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
今后,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入户珠三角城镇。为《决定》配套的《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是全国第一个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省级专项政策文件。
经核准入户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将户口迁入自有住房、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也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单位。优秀农民工入户后没有住房的,可纳入当地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政策范围,解决其住房问题。
2.24万贫困家庭子女免费读技校
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由政府买单。为《决定》配套的《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规定,各地级以上市扶贫机构确认的我省户籍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可享受免收学杂费和资助生活费的政策。免费政策今年秋季开始实施,将有2.24万名贫困家庭子女受益。
45岁以下中青年农民免费技术培训
此外,每年将对100万在岗农民工进行技能等级提升培训,对全省45岁以下、有劳动能力的中青年农民提供一次免费技术技能培训,确保每个农村家庭都有一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实实在在的措施,确保农村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以适应产业升级优化对劳动力的需要。
省里还将支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设1~2个大型产业转移园,由省重点支持,引导珠三角转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有序转移。
广东优秀农民工进城镇落户政策
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直接入户;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均可入户;
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本省户籍的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外省户籍的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年,均可入户。
(《广东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