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6月2日电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湖北省检察机关“对症下药”,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北省检察院日前就此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从2006年3月至2007年底,湖北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260件1400人,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154件887人,已被依法判决450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的76人;湖北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追捕、追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9人、恶势力团伙24人,立案监督恶势力团伙案2件10人。
徐汉明告诉记者,当前黑恶势力犯罪仍然处于活跃期,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黑恶势力犯罪与“黄赌毒”犯罪出现合流现象;经济实力扩张迅速,形成周期明显缩短;极力向基层政权领域渗透,成为腐败的添加剂、助推器;出现跨区域勾联聚合的苗头,社会危害加剧。
针对上述情况,徐汉明向记者介绍,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和敬大力检察长高度重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该省检察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民事行政等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陈君 张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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