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共同发出通知,要求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并优先保证灾区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汶川特大震灾发生后,全社会纷纷迅速行动,捐款捐物支援灾区,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压力,稳定了受灾群众的生活和情绪。
但“输血性”的社会救助,难以治本,而扩大就业援助渠道,多为受灾群众就业创造条件,才是“造血”强身、加快重建家园进程之本。
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既是国家和企业的责任,也是全社会都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如同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一样,社会的每一位成员都应挺身而出,为之铺路搭桥。
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关键是要有足够的就业岗位。灾后,受灾企业要重建厂房,政府等办事机构要重建办公或公共设施,这都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务人员。同时,抗震救灾工作还很漫长,如卫生防疫、环境清理、物资搬运、伤员看护、治安维护等,也都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务人员。把这些劳务性的岗位优先让给受灾群众,这需要其他社会成员的理解和支持,需要主动发扬风格,作出让步。
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非灾地区应主动作出牺牲,把困难留给自己,把适宜受灾群众就业的岗位腾出来,让出来。尽管各地就业压力都很大,但救灾第一,受灾群众优先。因为,互相关爱、帮助弱者是我们民族的美德,也关乎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大灾中幸存下来的受灾群众,已经承受了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他们既需要经济上的帮助,更需要心灵上的长时间抚慰。社会各界向灾区伸出就业援手之时,心要热,情要真,行为要主动。如此,可使受灾群众时时感到方便,处处遇到笑脸,能够放下包袱快速实现自强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