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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场将设塑料袋专营摊位 统一销售购物袋
时间:2008年06月03日02:48 我来说两句

  集贸市场将设塑料袋专营摊位

  部分服装批发市场仍留"死角" 工商部门6、7月份将有专项检查

  昨日是“限塑令”实施的第二天,晨报记者走访了本市的餐饮业、书店、药店、集贸市场等场所,现场调查“限塑令”新规实施后,各个场所具体的实施情况,以及对“限塑令”死角进行探访,并就消费者提出有关“限塑令”的疑问采访了相关管理部门。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集贸市场塑料袋收费问题,市工商局表示,将在市场内设立专营塑料购物袋的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的统一采购、销售。

  现场调查

  服装批发市场:暗囤塑料袋开始发挥作用

  为防止塑料袋的减少给自己生意带来影响,在“限塑令”实施前,一些人已通过各种途径囤积了一批塑料袋,以备后用。如今,这些塑料袋开始发挥作用。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新七浦、兴旺两个大商城,这里大部分小商铺进门处都挂着大量黑色塑料袋和其他颜色的超薄塑料袋,不管是前来批发还是零买的顾客都可以随意使用,商家并未提出要顾客为塑料袋买单的要求。不过,在这里做生意的店铺老板几乎人人都听说过“限塑令”一事,但当记者问起为何不执行时,他们都叹起了苦经。

  “以前,我们这里用的塑料袋都是从市场内一家专营店购买的,像普通规格的黑色塑料袋,一直是12元可买80-90只,但‘限塑令’之后,这些黑塑料袋不允许生产,新式的环保袋每只价格高达1元到1.2元,成本太高了。”一位专门批发吊带衫的店铺老板告诉记者,像吊带衫这种衣服,成本本来就不高,而在夏天批发旺季,一天就要用掉数百只塑料袋,如果每只1元,塑料袋费用每天就需数百元,做生意的成本实在“吃不消”。

  许多店铺还透露,目前他们所使用的塑料袋都是之前的“囤积货”。虽然不知道究竟能撑多久,但谁也不愿意第一个采用收费模式。

  不过,同样的问题已引起市场管理方的注意。昨天下午,新七浦商城管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刚刚接到有关工商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先在市场内进行“限塑令”宣传,但至于不执行“限塑令”会不会遭受罚款一事,目前有关方案还在研究之中。

  快餐店:仍有免费塑料袋提供

  昨天,记者在南京路的一家肯德基门店购买一份外卖的中包薯条,营业员拿出了一个纸袋,盛装了薯条。记者要求其提供一只塑料袋,营业员说:“用纸袋更加环保,您觉得呢?”不过,当记者几次三番一再提出要求时,营业员这才提供了一只塑料袋,并表示“不收费”。在南京路上的一家麦当劳,记者发现,即使是外卖食品,也全部采用了纸袋。

  在福州路的一家振鼎鸡店堂内,一眼就能看见挂在窗口的塑料袋。店员表示,顾客要求外带的食品都可以有免费的塑料袋方便携带,该店也没有接到任何禁止使用塑料袋或者有偿提供塑料袋的通知。

  食品店:用食品保鲜袋规避“限塑令”

  第一医药商店的服务台贴有明显的温馨提示:无纺布购物袋0.8元一只,塑料袋0.2元一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一次性购买较多药品的客人,都被建议购买一只塑料袋。但如果其购买瓶装药品,建议还是购买无纺布袋,避免药品过重,塑料袋无法承重而摔坏。

  昨天,记者在蔡同德堂购买了2个香袋,当索要免费塑料袋时,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表示,从6月1日起,每一只塑料袋收费0.2元。而在邵万生南货店,一只塑料袋的价格为0.3元。

  不过,也有一些老店针对“限塑令”有了额外对策。在南京路的真老大房,工作人员都是拎着食品保鲜袋准备帮客人盛小核桃等零售食品。“干吗要买塑料袋?我们有塑料袋提供,不过视大小价格不一,有0.2元,还有0.3元,很不划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鲜袋免费提供,符合《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书店:有顾客提出用绳子捆扎书籍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福州路上的几家书店。外文书店用牛皮纸将书包裹一圈并封口后由顾客自行带走。工作人员反映,一次性购买书籍较多的顾客会另外支付0.3元购买塑料袋,也有顾客提出要求,用塑料绳将几本书籍捆扎在一起拎走。

  在福州路上海书城记者看到,塑料袋依然和往常一样,被放在大门保安人员的身旁。不过,要领取塑料袋,不再像以前那样仅凭购书收据即可,而是必须由收银员在收据上盖上相应的印章。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字样的证明之下,一个印章代表消费者已在收银台支付了0.2元用于购买一只塑料袋,相应地,需要2只塑料袋,就得盖上2个章。

  而在书城附近的另一家书店,塑料袋则直接挂在了大门扶手上,每只1元,同样由保安人员看管。和书城所不同的是,这家书店是在悬挂塑料袋的地方,专门放置了一个铁质储蓄罐,购书者若需塑料袋,就要向这个铁罐内投放1元硬币。

  主管部门释疑

  市经委:连锁快餐店原则上可免费提供塑料袋

  就一些消费者对“限塑令”提出的一些疑问,市经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根据规定,各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而连锁快餐店并不属于“商品零售场所”范围,因此原则上可免费提供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另外,根据《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偿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因此食品保鲜袋也不属于有偿使用的范围。

  不过,有消费者提出,在集贸市场中,装盛生鲜食品的往往都不是包装袋,而是塑料购物袋,这是否违反规定呢?市经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对于集贸市场内盛装生鲜食品的塑料袋,还存在一定的争议,由于蔬菜、水产品等生鲜食品并不适合用纸袋或布袋盛装,目前大部分集贸市场都是用塑料袋代替包装袋,因此这一环节应该如何管理?目前有关部门还在研究中,今天,市经委将召开会议讨论这一问题,并制订出明确细则。

  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对集贸市场的塑料袋如何监管?市工商局昨天表示,将严格依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市场内设立专营塑料购物袋的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的统一采购、销售。

  从6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本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市工商局将积极采取三项措施,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首先是督促商品零售场所和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指导和督促集贸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的统一采购、销售。

  其次是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低于经营成本、无偿或采取打折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其三,从6月1日至8月1日,本市工商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内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是否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是否存在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行为。

  作者: □晨报记者李欣欣 毛懿 葛志浩 诸达鹤 实习生张玉 叶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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