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票也有儿童专用? “卡通钞票”市面热卖
工商部门释疑:恶搞人民币,违法!
本报讯 记者许悦、通讯员郑语希摄影报道:市民龚女士近日到广州购书中心为女儿买书,在三楼的儿童商品专区只花10块钱就买到了1000多元的“卡通钞票”。这些玩具钞票除了上面加印卡通人物形象外,完全是人民币的缩小版。但记者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到,商家、厂家此举均属违法。
为儿童设计的这些钞票大约只有人民币的1/5大,销售人员说“这样适合儿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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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友爱银行”发行的一种“学生支票”,上面有接收人、支付数额、编号、有效期、互助指数等内容,均是繁体字。
如此仿制人民币,可以吗?记者了解到,这些“卡通钞票”近日也在韶关“流通”,韶关市工商部门发现后,会同当地银监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清查“卡通钞票”行动。广州市工商部门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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