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不力"领导考核一票否决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闫怀强 黄慧诚 钟奇振 邓慧玲)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广东省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污染减排考核不过关,领导干部将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规定,各地级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监察部门进行核查督查,每半年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三方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未通过考核的,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销省授予的有关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并暂停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