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初中学生住宿全免费
本报6月4日讯 (记者 王冠兴)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
目前,农村地区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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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要求,目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普通高中仍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不得在此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另外,今年,我省还将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继续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乱办班、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在办学行为方面,省教育厅重申,义务教育阶段不再举办改制学校;严禁中小学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实验班等。省教育厅表示,对禁而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行政部门领导、学校领导和教师,取消其各项评优、表彰、奖励的资格,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问题严重、情节恶劣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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