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6月5日电(记者杨三军余晓洁)5日下午,记者从卫生部抗震救灾前方综合协调组了解到,卫生部、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外省份安排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的医院,按接收伤病人员数量,将平均每人给予医疗费用补助28000元。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灾区伤员救治补助额度是根据四川灾区前期伤员住院治疗的平均费用和转送人员伤病治疗需要确定的。
“另外,伤病员的就餐费用、随同陪护人员(原则上每名伤员1名随同陪护人员)的食宿费和返川交通费也将得到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接收地省级民政、财政和卫生部门确定。”毛群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