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108辆救护车转移华西医院地震伤员到省外治疗。(本网资料图片) |
四川在线消息 (本网记者 杨华丽)记者今(5)日从卫生部获悉,对四川省外安排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的医院,将按平均每名伤员28000元的标准给予医院医疗费用补助。
根据卫生部抗震救灾前方综合协调组的介绍,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就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经费补助政策联合下发通知,制定了按伤员数量计算,人均2.8万元的医疗费用补贴。
据介绍,灾区伤员救治补助额度的确定,是根据我省灾区前期伤员住院治疗的平均费用和转送人员伤病治疗需要测算出来。
另外,三部门还对妥善做好伤病人员和陪护人员的管理及出院返程安排,帮助解决救治期间的实际困难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伤病人员的就餐费用、随同陪护人员的食宿费和出院伤病人员、随同陪护人员的返川交通费将给予补贴,原则上对每名伤病人员按1名随同陪护人员给予补贴。具体补助标准由接收地省级民政、财政和卫生部门确定。
地震发生后,我省灾区伤员众多,医疗机构救治任务艰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部分伤员被转移到省外救治。目前,全国有20个省、区、市的367家医院共收治了四川10015名灾区伤员。
四川省内医院收治地震伤员的相应费用补助目前还没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