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贺州6月7日消息(记者陈俊贺州台唐春兰)随着2008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搭奥运便车、擅自使用奥运标志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假冒“福娃”等产品在一些地摊上也有销售。贺州市从今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奥运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行动。
对超市、专卖店及饰品、服装、玩具、体育用品商店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店堂广告、品牌商品及奥运标志使用情况。共检查了1208家经营户,立案3起,查封(扣留)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及包装物142件。
根据执法人员介绍,违法行为集中表现为:未经授权,擅自将奥运标志用于门面装修;未经授权,擅自将奥运标志用于广告宣传;未经授权,擅自将福娃形象用于商品销售等三类侵权行为。
贺州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别被路边地摊推销所谓的奥运标志廉价服装所迷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买奥运标志指定专用商品,应选择在专卖店或大型超市、商场购买。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