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委、县政府坚持真重视、真接访、真解决、真问责的“四真”理念,做好信访工作,全县连续4年无越级集体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摆上高位“真重视”
近年来,大名县委、县政府从三个方面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县级干部包乡(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重点信访户,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信访组织机构;从全县选拔42名干部充实到各乡镇司法所,每个乡镇配备一名法律服务人员,每个村有一名信访信息员。二是加强工作保障。近两年,县委、县政府共筹措资金1200多万元,成立了乡镇综治协调中心(说理大院)20个,改扩建和新建基层庭所40个;足额保障县信访局办公经费和车辆,将专职信访干部工资纳入县统筹及时发放,解除了信访干部的后顾之忧。三是提升信访部门履责权威。县委、县政府决定,县信访局长兼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副主任,赋予县信访局“直接督导”和“建议免职”权力,使县信访局有职有权、督查有力。
畅通渠道“真接访”
县级干部下延到乡镇接访,乡镇干部下延进村排访,村干部入户家访。4年来,仅县级干部到乡镇接待信访群众达万余人次,协调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近万件次。设立了“书记热线”和“县长热线”电话,将全县30多名县级干部、20名乡镇党委书记、38个县直部门“一把手”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以及县信访局的办公电话通过媒体公开,方便群众反映问题。3年来,县级干部电话听访近万人次,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万余件。“说理院”全天候接访。县乡干部延伸接访一般都在“说理院”进行,使大量信访问题、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03年以来,全县三级干部共接待协调解决信访问题近3万件次。政法部门开门接访,现场协调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群众满意,效果良好。
化解矛盾“真解决”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一是坚持信访工作“三结合”,即固定日接访与日常接待相结合,信访接待与例会解决相结合,三级干部之间工作衔接相结合,做到什么时候有访,就什么时候接访,什么地方有访,就到什么地方接访。二是突出“三个注重解决”。即: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疑难问题,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财务、土地宅基、计划生育、违法施政等问题。2003年以来,经县级领导包案协调化解信访积案、遗案300余起;近年来,向30多个重点村派驻了工作组,解决信访问题80多个,查纠违纪干部50余人。三是政法干部陪访“辨法析理”。县四套班子成员每周一到乡镇接访时,公、检、法、司部门派专人陪同,负责对涉法涉诉问题进行疏导解释。去年以来,县级领导和政法部门一起接待信访群众500余人次,解决涉法涉诉案件200余件次。
严格追究“真问责”
县委、县政府通过督导、考核、抽查等方式,在全县形成了追究问责机制。一是实行信访工作“一责三先”。“一责”就是压实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三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做到先知、先动、先解决。2003年以来,因违反“一责三先”,5个乡镇在年终综合考核中被一票否决,4名乡镇正职和12名乡镇副职被追究责任。二是依法规范和处置违法上访行为。依据《信访条例》的原则,对信访行为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对不听劝阻执意缠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非正常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三是建立“催办+督查+纪检”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机制。对于县委、政府领导签批的案件,由县信访局向涉案部门进行交办并限期解决,由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联合督导组进行跟踪问效,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由纪检部门直接介入查处,使很多棘手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