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审计署公布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京津沪渝穗等11个城市土地出让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其中“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1541.05公顷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另外,土地出让净收益有1864.11亿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8%。
“以租代征”圈走农民的耕地,就如同“租走”了下蛋母鸡的肚子,让蛋无处孕育,让秧苗无处生根。“以租代征”这双违法之手,伸向的不外乎还是那个“局部私欲”的钱囊。因为“以租代征”的实质就是农民集体土地规避耕地转用审批,逃过国家对土地计划调控的那根硬杠,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调控,直接将耕地转化非农的工厂。
众所周知,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世界人均量的四分之一,且这些有限的耕地资源总体质量不高,高产田比重小,中低产田比重大。据去年6月国土资源部的权威数字显示,“十五”期间我国减少耕地9240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848万亩;同月,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的忧虑印证了国土资源部这份调查,他称,全国现有18亿亩耕地中,坡耕地为3.2亿亩,就是这些坡耕,每年的耕地损失的粮食也高达15亿吨。
由于植被与坡耕地保护偏弱,加之处于大中城市之边的原本良田的耕地,被“工业经济”或“休闲经济”钻过“国家审批”的缝子一点点吞噬而去,使我国能种出粮食的耕地愈来愈少。
实际上,我们对耕地的保护,并不缺法律法规,也不缺审计部门和其他权威部门几乎年年都出的惊人“红字”。单从法律上讲,《刑法》中就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之规定,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明确界定:“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耕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50亩以上,都属于“情节严重”,一旦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占用土地犯罪。前述“以租代征”,不管采取何种形式,占用耕地的事实已成立,便系严重的违法行为。
要遏制耕地被一步步吞噬,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顺势公开占用耕地建高尔夫球场的城市与商人的名字,以及公开自挪1864.11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城市名字,并严处责任人,以正视听。(周明华)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