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酒后撒泼,打碎出租车玻璃、殴打出租车司机后,还谩骂、打伤公安执法人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李自君、马丽明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26日晚9时许,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打工的李自君、马丽明和工友们一起喝酒。
席间,李自君向王某索要工钱,双方由此发生争吵。王某坐上出租车欲离开,李自君却拦住出租车让王某下来。王某不下车,李自君就用拳头打碎前车门玻璃,踹坏车前保险杠,并殴打出租车司机。
次日凌晨1时30分,临河区公安分局团结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值班所长杨凤义带领民警王新爱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处理纠纷,没想到竟遭到李自君、马丽明的谩骂、阻碍和殴打。经鉴定,两名民警均受中度轻伤。
(刘玉明 王晓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