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义乌6月12日电 (记者谢云挺)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浦虹12日表示,11日晚发生在该市大陈镇的公共场所爆炸案,经省地市三级警方现场勘查和调查,已初步排除恐怖袭击的可能。
记者12日上午在义乌市大陈镇爆炸现场看到,警方在事发地拉起了警戒线,周围聚集着一些围观者。
据现场目击者李朝美介绍,11日20时45分左右,他突然听到附近小广场上一声强烈的爆炸声,并看到当场有七、八个人倒在地上,他随即向警方拨打了110,两分钟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有1人已经死亡,另有多人受伤。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露天广场是附近村民及外来务工人员自娱自乐的健身场所,自发形成已有4年时间。平时晚上六点多,是当地村民和务工人员的露天舞会场所,到晚上8点30分后开始播放投影录像。
案件发生后,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等领导对该案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力量查明爆炸原因,全力抢救伤员,做好群众稳定工作。
王浦虹介绍,该案件是一起人为爆炸的刑事案件。到目前止,已造成1人当场死亡,重伤2人,轻伤2人,另有31名轻微伤。伤员伤情和情绪稳定,有关善后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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