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2日讯记者李立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今天在国新办就汶川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情况举行的第25次发布会上,就《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曹康泰指出,条例明确对投亲靠友和采取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的受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
恢复重建交通放在首位。重建资金款物管理鼓励社会监督,举报处理结果要依法公布。用社会力量来保证监督这个条例的实施。
曹康泰说,条例第43条对恢复重建中优先重建的工程安排作了规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通信、供水、供电、住房、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文化、广播电视、金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什么把交通放在第一位?大家都知道,这次地震对公路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如果给群众建住房,建材运不进去也没办法,因此我们就把恢复交通基础设施放在第一位,同时把电力设施的恢复也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其次,就是群众的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恢复。
关于如何保证大量的财物有效地应用到灾民身上和灾后重建的问题,曹康泰认为,这个问题不仅社会关注,而且在起草条例过程中也着重给予关注。条例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证资金物资使用的公开化;二是规范相关的工作程序,比如接受捐赠的,要出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政府对资金、物资的分配、拨付、使用要登记在册建立档案;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政府自身要加强监督,要通过稽查、审计、监察等形式,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另一方面鼓励社会监督,条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举报恢复重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立即调查,处理结果要依法公布。
就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曹康泰介绍了国务院准备采取的一些措施:一是制定一些配套文件,比如对恢复重建,国务院马上要发布《企业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对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其他服务性企业恢复生产都提出了指导意见。还要通过制定一些具体的配套政策、优惠政策来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使条例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用社会力量来保证监督这个条例的实施。三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