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14 03:4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追究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刘宇)为确保“蓝天碧水”工程实现,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主要对全省6个重点区域20个县(市、区)进行集中整治。
我省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县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此次监察机关督查的范围和重点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督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依规处理;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大力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力、拖延不办的,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层层开展督查督办,把综合整治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到基层。
省监察厅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以此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案件查处中,重点要查处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擅自放宽能耗和环保标准,规避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进行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的问题;有关地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保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玩忽职守、顶着不办的问题;企业中属于监察对象的人员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问题,特别是对恶意非法排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严重的,要依法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在查办案件中,要坚持执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查案工作不得力的地方和部门,要采取派员督办、通报督办或媒体公开披露督办等方式,加大案件督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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