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阳光”采购应急救灾物资

  江油“阳光”采购应急救灾物资

  江油“阳光”采购应急救灾物资为确保全市抗震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江油市积极采取四项措施“阳光”采购应急救灾物资。一是规范应急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江油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简化采购程序,对各项抗震救灾物资进行紧急采购。二是公布采购信息。

  按照特殊时期政府采购紧急物资的要求,坚持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江油政务网上公布每一笔采购业务的信息,信息公布时间在24小时以上。 三是坚持公正的评标规则。评标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专家组和使有单位共同组成,评标规则均采用质量服务相同最低价法。四是公示采购结果。所有的采购购结果均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江油政务网上公示。截止6月16日,江油共计采购了368.41万元的活动板房、房屋检测设备和医疗设备等应急救灾物资,资金节约率达到了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