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恢复正常 十种违法行要受处罚

  成都交通恢复正常 十种违法行要受处罚

  成都交警强化震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将对十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管

  (卢学民 记者 李东阳)地震已过去一个多月,城市交通逐步恢复正常秩序。成都市交管局局长李建伟昨日表示,成都交警即日起全面开展震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十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列为近期严管重点。

  这十种违法行为是:侵走“救灾专用通道”;违法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应急灯)穿插超越行驶;穿插超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车队;车辆违法停放;在车辆上违法设置标志(牌),悬挂、张贴标识;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在车行道、人行道上违法搭建;违反公共汽车专用道规定行驶;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及摩托车违禁行驶;无牌证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违法载人。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务必做到“道路恢复到哪里,勤务管控就部署到哪里”。城区内由于前段时间躲避地震造成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一些非交通占道现象,要坚决予以取缔。

  交警总队要求,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阿坝以及雅安等部分灾区道路,要设置规范的交通管制牌和提示牌,对道路条件不允许通行客车的道路要专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通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