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坤案有望本月二审宣判
时报北京消息 据《财经》报道,记者获悉,张荣坤案有望本月内二审宣判,二审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计划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不准备开庭审理。
1973年10月3日出生的张荣坤为上海社保案的核心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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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张荣坤案经吉林省松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并于今年4月7日宣判。张因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五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其被扣押的13亿余元资产全部没收,张氏控制的两被告单位——— 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处罚金2.32亿元,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处罚金5000万元,合计约16亿元。
一审宣判后,张荣坤当庭即表示要上诉,并在法定期限内委托其辩护律师,通过松原中院向吉林高院提交了上诉状。
据记者了解,张荣坤的“上诉请求”第一条,即为“请求二审法庭公开审理本案”。张荣坤的一名辩护律师亦表示,上诉时提交了一批新的证据,二审理应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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