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良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遇难人数将超8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继续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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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抗震救灾报告
700亿重建基金来源确定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回良玉代表国务院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于昨天上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前一阶段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称,估计此次大地震遇难总人数将超过8万人。
已确认69181人遇难
报告称,5月12日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大、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
截至6月23日,已确认因灾遇难69181人、受伤374171人、失踪18498人,其中四川省遇难68669人、受伤360352人、失踪18498人。失踪人员中相当数量可能已经遇难,估计这次遇难总人数将超过8万人。
400亿专用于农户建房
回良玉说,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准备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完成重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发展。中央财政2008年拟先安排700亿元,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明后年继续作出相应安排。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400亿元,专项用于补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重建住房。
重建基金确定4个来源
报告称,700亿元恢复重建基金来源包括: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600亿元,从车辆购置税中调整安排50亿元,从彩票公益金中调整安排1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40亿元。
>>审议消防法修订草案
商场应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消防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出,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等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宾馆应参加火灾公众险
修订草案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但考虑到实行强制保险涉及投保人范围、赔偿限额、保险费率等复杂问题,需要慎重研究、逐步推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范围先限定在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
派出所处罚消防违法拟删
原草案还规定,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企业提出,发挥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的作用是必要的,但消防安全工作专业性强,为避免罚款处罚的随意性,对公安派出所检查认为属于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还是以报公安消防机构作出认定和处罚决定为妥。建议删去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的规定。
消防审核拟引入中介机构
修订草案拟将现行消防法关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规定,改为由有关中介机构审核,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抽查。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认为,这样修改,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必要的。
但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事关公共安全,在目前一些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还不规范的情况下,不宜交由中介机构审核,仍应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审核。
>>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
水电气累进加价条款拟删除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昨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循环经济法草案中有关对居民生活用电、气、自来水等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条款。
原草案规定,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所用的电、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此,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国家部门提出,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一是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其用水、电、气的基数。合理的累进加价幅度也难以确定。二是价格问题比较敏感,特别是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对加价的承受能力弱。同时,已实行用卡购水电气的城市,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基数累进加价收费。
>>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名称改为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国有资产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的名称已改为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并进行了六处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研究认为,草案主要是针对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的规定,目前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已广为使用,将本法名称定为“企业国有资产法”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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