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26日电 台湾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及司法黄牛案,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定陈哲男佯称可以为前新偕中建设董事长梁柏熏摆平官司,而诈取财物,因此,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陈哲男九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六年。
全案仍可上诉。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本案一审时,法院认定梁柏熏之前因涉及“伪造文书及违反银行法”案件,梁柏熏担心案件对他不利,于2002年间经由新瑞都大股东苏惠珍引介认识陈哲男,希望陈哲男为他摆平官司。
事后陈哲男安排陈水扁参加司法官训练所2002年开训典礼,又两度安排梁柏熏与司法高层人士聚餐,以取信于梁柏熏。梁柏熏相信陈哲男有能力摆平官司,因此先后付出两张各三百万元的支票给陈哲男。
但梁柏熏涉及的伪造文书罪,“最高法院”仍于2003年一月间判梁柏熏一年二月有期徒刑确定,梁才知受骗,随即潜逃。
事后梁柏熏隔海爆料,指控陈哲男拿钱不办事,陈哲男为息事宁人,透过他人退还三百万元给梁柏熏。
本案一审时,台北地院于前年十二月宣判,判陈哲男十二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十年。至于检方指控陈哲男另涉及赤崁内线交易部分,一审即判陈哲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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